- ·上一篇范文文章:人才工作要有“群众观”
- ·下一篇范文文章:安全生产演讲稿
在传达贯彻“两会”精神会议上的讲话
订阅:本经济制度的实际情况,符合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六)完善对私有财产保护的规定。一是进一步明确国家对全体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都给予保护,保护范围既包括生活资料,又包括生产资料。二是用"财产权"代替原条文中的"所有权",在权利含意上更加准确、全面。三是增加规定对私有财产的征收、征用制度,有利于正确处理私有财产保护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关系。(七)增加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规定。在宪法第十四条增加了一款:“国家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制度。”社会保障直接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建立健全这一制度,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 (八)增加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规定。在宪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头一条即第三十三条中,增加一款:"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样修改,一是尊重和保障人权是中国共产党和国家的一贯方针,这次把它写入宪法,可以进一步为这一方针的贯彻执行提供宪法保障。二是中共十五大、十六大都明确地提出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在宪法中作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宣示,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有利于推进中国社会主义人权事业的发展,有利于中国在国际人权事业中进行交流和合作。 (九)完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在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规定中增加"特别行政区"。在香港、澳门回归祖国后,作这样的修改,符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成的实际情况。 (十)关于紧急状态的规定。将宪法中的"戒严"修改为"紧急状态"。这样修改,"紧急状态"包括"戒严"又不限于"戒严",适用范围更宽,既便于应对各种紧急状态,也同国际上通行的做法相一致。 (十一)增加或修改了关于国家主席职权、乡镇政权任期、国歌等方面的规定。 宪法修改的内容,都是我们党关于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大主张,反映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对于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两会”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导意义“两会”文件特别是家宝总理的报告和宪法修正案以及大会作出的决议,思想深刻,内容丰富。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要紧密结合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深对会议精神的理解,用会议精神来指导推动我们的工作。 “两会”精神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政府工作报告》关于安全生产问题的论述,再次表明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三次集中讲到安全生产问题。在讲到目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时指出:“重大安全事故接连出现,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教训极为深刻”;在部署2004年工作时指出:“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责任制。坚决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在谈到遏制盲目投资、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时,强调要坚持安全等方面的标准,严格市场准入。 党和政府一向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以往历次政府工作报告,都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但是,这次的政府工作报告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提法,讲得更加系统和完整,位置也放得更加重要。 一是文字量大幅度增加。这次报告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文字量,大约为上次的3倍以上。在反复推敲修改、文字精益求精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以这样的篇幅和文字量来论述安全生产问题,这本身就说明,安全生产确实是目前全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重点内容。 二是摆的位置有所变化。上次报告把安全生产问题放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和扩大对外开放”题目下,作为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内容,强调了安全生产在市场监管中的重要作用。这次把安全生产问题摆在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题目下,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国防建设之间,单独作为一个段落进行论述;并且在加强政府宏观调控的内容中,也有所反映。位置的这个变化,反映了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的不断深化。 三是更加系统和完整。家宝总理的相关论述,高度概括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内容,既有思想认识方面的要求,也有具体工作方面的要求。在具体工作方面,又饱含了当前必须突出抓好的政府监管、专项整治、安全防范、安全责任制、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等关键环节,具有很强的系统性和指导性。 四是更加严肃和严厉。在政府向全国人大报告工作的文件中,使用“教训极为深刻”这样的语言,份量是很重的。这句话,充分反映了国务院领导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以及在安全生产问题上强烈的责任意识。报告强调要“坚决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也只有在安全生产工作上,才使用了这样严厉的语言。 总之,家宝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二)宪法的修改,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原则,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提供了根本依据。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邦安国的总章程。根据全国人民的共同愿望,十届人大二次会议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了修改。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写入宪法,反映了社会主义国家政权代表和维护最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本质特征;把保障人权写入宪法,明确提出“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两处重大修改,是各级政府对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的根本依据和法律渊源。安全生产与“三个代表”有着密切的内在联系。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体现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映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和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方面的权力,是人权的基本内容,是最起码的也是最大的人权。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修改后的宪法,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要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高度重视和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此外,这次修宪其他方面的内容,如对非公有制经济的提法,由过去的“国家对个体、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改为“国家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并对非公有制经济依法进行监督和管理”,以及建立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等,对我们的工作



